我也听说过,你想逃债务?
36岁的私营企业主张先生因公司破产从一个千万富翁眨眼间变得一穷二白,在贫困潦倒之际,一笔高额的寿险赔付金让他和家人的生活免于困顿。“要不是若干年前的一念之间买了这份保险,今天我们全家都要流落街头。”张先生对记者说。
张先生拥有一家中型的制造企业,今年六月份因为亏损,资不抵债向法院申请破产。公司、车子、房子和银行存款全部被法院封存。
正当全家人陷入绝望之际,妻子想起来七年前她为张先生购买的人寿保险。根据《合同法》规定,人寿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这份人寿保险的年金高达20万元,每年20万元足以让张先生全家生存无忧。张先生庆幸不已。
"人寿保险金不受破产债务追偿"出自我国《保险法》第24条。
《保险法》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赔款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是保险法里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