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合同的效力?

2025-05-07 22: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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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合同撤销后将发生两方面效力,一是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无需履行合同;二是当事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合同被撤销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回答2:

  一般的欺诈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如果损害国家利益了就是无效的。你说的那个效力待定是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是有效的一般自成立起生效,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效力自始无效。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
  权。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
  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
  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
  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
  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
  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第五十一条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
  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
  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回答3:

我估计你可能没有明白可撤销和效力待定之间的区别;可撤销是指撤销前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原则上是有效的,而效力待定是效力还处在不确定的状态。欺诈合同一般是可撤销的,也就是说法律上认为认为虽然你被骗了,但你是有行为能力,且有意思表示的,所以原则上认定有效,你可以提出撤销;但可效力待定通常是针对没有行为能力或者超行为能力的情况,比如未成年人、比如无权代理等情况。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