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无需加考课程。考生取得本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后由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正书,由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主署,主考学校副署。
2.符合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有关申请学士学位条件者,可以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正书(国家教育部备案)。
3.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参加本专业考试,可以免考“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3709)”和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要求相同的相关公共基础课,如“英语(二)(001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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