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杨丽娟要告一个香港记者,想咬人家二十万,又告刘德华,想啃刘德华五十万,后来又告宋祖德,想噬人家三十万。但这显然是心地恶毒的人做的事。邪不压正。结果偷鸡不得亏袋米,它的邪恶没有得逞。但杨丽娟已经出名,有不少人以同情的名义捐给它几万元,其中有一个一下就给了它三万元。如果有几万元捐到四川灾区不是更好吗? 在中国道德论落的今天,一个小无赖小废物变成一个大无赖大恶婆娘,全是同情它的人与及帮它作恶的律师做帮凶的结果。杨丽娟的事也传到日本沸沸扬扬的,丢尽中国面子。希望大家不要学它。大家要做一个正常人格,有良心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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