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飞机惊现“霸座女”,她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吗?

2025-05-08 01: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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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北京:飞机惊现“霸座女”,她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的。一般来说,霸座这种行为是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会被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来进行处罚的,一般对于霸座这种行为,会处以二百元的行政处罚。这种在飞机上霸占座位的行为不仅违法,还是要受到道德上的谴责的。飞机的座位都是事先安排好的,也是有一定的规律性的。并且飞机是比较特殊的交通工具,本身就带有危险性,不遵守规定非常有可能会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

北京这名女子,上飞机后,就把飞机当成了自己家一样,非常地肆意妄为,这是一种非常不恰当的行为。飞机一般都是一个人一个座位的,这位女子私自调换了座位,就会导致别的乘客无地方可去。很显然,这名女子自己的行为就导致了很多人的不便利。并且,这位女子在空姐的劝说下依旧无动于衷,算是非常霸道了。

自作主张换座位,本身就是一种极其没有素质的表现。在被工作人员发现后,依旧对工作人员置之不理,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也是会被处罚的。

有很多乘客在飞机上各种不可理喻,结果被空警带下飞机的先例。不仅会被赶下飞机,还会被治安处罚,严重的还会被行政拘留。知道了这些,在飞机上还是不要过于的任性和自我比较好。毕竟,公共交通工具有既定的规定,飞机有一定的危险性,唯有遵守各项规定,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飞机上若是因为身体原因,需要调换座位,是需要向空姐提出申请,请空姐代为去协调的,而不是自作主张。

回答2:

对于霸座行为,承运人可以要求归还座位、补交票款或者拒绝承运,情形严重的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因为车票(卡)是旅客行使权利的凭据,也是旅客与承运人达成运输协议的根据。旅客一旦购票成功,双方都应当遵守。我们可以来看一个案例:
2月14日,在安庆开往上海虹桥的列车上,旅客殷某某强占他人座位,不听从列车工作人员劝阻且拒绝让座,与该座旅客发生争执,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法行为。铁路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殷某某行政拘留5日处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乘客霸座,并在列车员多次沟通都不愿起身时,其行为构成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