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要回工资吗?法律援助下...

2025-05-07 22: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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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及第四款“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按劳动合同法38条,单位没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欠5000元工资),可能也没交社会保险,你们可以解除合同,但应该通知一下。只有38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可以不辞而别。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应该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你如果没有中断(找他们要过)、中止原因,过了仲裁时效了。
你可以要要试一试。

回答2:

如果你这两年都没有去讨要过,或是提供不了有效证据来证明你讨要过,那你想通过正常法律途径来要工资没戏了,因为过了仲裁时效(一年)和民事起诉时效(两年)。
还有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办法,装苦逼农民工、请媒体来给你助威,或是直接爬大铁塔、电线飘杆,让媒体不请自来,然后讲出你的诉求,有关部门会帮你讨要。然后下来拘留几天,吃几天牢饭。
自己琢磨一下值不值,然后再考虑是否行动。

回答3:

仅有银行卡出不能证明厂时欠你工资的,还要收集并提取有效的证据。
还有没有办理辞职就走人了,涉嫌违约,合同里有没有违约承责的方式?如没有对方以说你违约了收取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