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市户籍人士购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 二是该家庭在沪无房; 三是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两年内在沪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税或社保的证明。 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前2项条件是满足的第3项不行,而且补交社保是不能通过审批的,建议先缴纳一年后,再购买
买房和社保有什么关系,不用贷款,和公积金也没有关系。养老和社保才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