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她,她没通过我就把孩子的姓改成她的姓了,我能通过法律改回我孩子的姓吗

2025-12-18 01: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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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是这样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81] 法民字第 11
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3、《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说无论孩子和谁姓,父母任何一方都要承担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能以离婚后孩子改姓就不给孩子抚养费。如果孩子由父姓改为母姓,而父亲不给抚养费的,作为孩子的母亲可以先和孩子父亲商量,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孩子父亲支付孩子抚养费。

回答2:

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要求改回原姓,但是你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抚养费。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回答3:

未成年子女改姓需由父母协商一致,同时征求孩子的意见。

回答4:

可以!2013年5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监护权纠纷案件,离婚后改女儿随母姓,前夫要求获得原姓氏获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