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这种情况估计是因为甲方不肯出总包管理费,总包又不愿意背这个包袱,所以他们不同意。而甲方要求只出现总包(总包要有桩基施工资质),你们不出现,所以总包承担的风险较大(开挖后质量、检测质量等),甲方既然直接发包给你们,估计你们关系也够铁,还是让甲方协调吧。实在不行就和总包签个假合同去进行合同备案(需要甲方和总包签的是总承包合同),这样你们就成为总包的分包商了,他们承担的风险就小很多,资料你自己弄好,总包加盖个章就行了。
如果甲方一定要只出现总包单位,那么你们就把自己当成总包单位,所有资料、人员全部以总包单位出现,你们不出现。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不能以自己单位的名义报资料,只在报审表上 加盖总包的章。因为是总包单位跟甲方签了桩基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