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广东户籍,初婚未育,老婆是再婚育有一子,归男方养,我们都是农村户口,请问我可以生两胎吗?

2025-05-08 20: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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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可以申请生二胎。”或者“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经医学鉴定后可申请、批准再生育一胎。”

对已生育残疾儿的家庭,“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的,可申请、经审批后再生育一胎。”

另外,对不能生育、依法收养子女的夫妻,新《条例》规定: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可以安排生育一胎子女。
这是广东省09年左右出的新办法,看看或许有用

回答2:

我们村 生5胎的都有。看你生不生。

回答3: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