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一点,现在要离婚。男方给我要彩礼3万完,还要求归还金首饰等因结婚时给的钱,有法律依据吗?

2025-05-08 20:25:1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需要给 因为他没有办法举证的

回答2:

律师解答:

已经结婚一年多并共同生活了,就不可以要回彩礼了。首饰属于赠与你的,也不能要回。况且也没用证据证明给你吧,除非你特别诚实。。。。
相关规定”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答3:

你这婚结的,呵呵……
“结婚一年多分居有五个月左右”
结婚是终身大事,怎么就那么草率?
这个你可以咨询下律师,比较权威的回答!

回答4:

结婚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吧,如果没签什么婚前财产公证之类的证明,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是平均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