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问题,请指教

2025-05-08 01: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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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是,这说明你们报的价格是含税价格,800元是已经含税金的了。
分录应该是第二种,不过你的销项税计算不对,销项税应该=800/1.04*4%=30.77,收入为800*1.04=769.23.

这个分录必须用第二个,即必须计提相关的销项税。
2、不是开票数字*4%。增值税的计算,是不含税销售价格*税率,所以你要先将含税价格还原为不含税价格,即售价/(1+税率),然后用不含税价格*税率。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不是核算增值税的,不能用你的分录,必须用上面的分录来分别确认收入和税金。会计上很多东西都是有明确规定的,不能随意省略,更不能变更。

回答2:

都错了,增值税不可以通过“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核算,增值税是价外税,不能理解为不收取客户的税金, 而由卖方承担,你的卖价中已经含税金了,所以销售时候的分录为:借:现金,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不用三级科目“销项税额”了。
计算缴纳税金时应该倒算:[售额(开票额)/(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