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中单项变更金额,不是原有合同就作废,也不需要签订新的合同,而是经过双方洽谈、协商变更合同相关部分,再签订一份补充协议就可以继续履行了。
可以进行自由协商变更。
纵横法律网 喻远军律师
查查清单规范吧。我也觉得好像看到过,但我手头现在没有清单规范了。
变更金额属于暂列金额,而规范对于暂列金额的参考范围是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
合同内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且对合同内容的某一条款的变更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合同法中并没有规定对合同内容的变更之后原有的合同就作废的规定,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以你的问题只能这么回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