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后几天回复?

2025-05-08 00:02:4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据此,在你递交诉状次日起的七天内,法院应当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了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某些情况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你可以对照法律规定要求法院立案庭做出答复。
鉴于基层法院对简易的民事纠纷都会做些诉讼前的调解,这样就可能没有立案。建议向法院质询。必要时可以向纪检/政工部门反映。

回答2:

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受理案件。

回答3:

  按法律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回答4:

你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七天之内决定是否受理,但实际中,有时法院可能超过此期限,建议多电话督促或当面沟通。

回答5:

应7天内作出是否立案。逾期的你可以向机关效能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