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国营企业工作出了工伤职业病七级伤残,当时签订的是临时合同,请问我还可以回原单位工作么?急

2025-05-08 23: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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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看你是否与原企业解除合同,如果解除了就不太可能了。如果没解除合同而且还在治疗期间的单位是没有权力解除合同的。当然你的合同需要是劳动合同。

回答2:

只要合同没有解除,你当然可以回原单位工作。
纵横法律网 杨艳国律师

回答3:

你在国营企业工作出了工伤,且签订了临时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是可以回原单位工作的。

回答4: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未满,你是可以回原单位工作的。
纵横法律网 简军律师

回答5: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