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承诺赠送我一套房子,并把房子赠与我做了公证,但是叔叔始终没有动静,我能不能请求把房子过户给我

2025-05-08 00: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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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单方不能撤销的,撤销必须有法定的事由,所以暂时不用过分担心。
2当然房产权利以登记为准,不变更登记就代表房产的产权权利没有转移给你,而在这期间叔叔是存在转移该房产的可能的,当然如果受让方是恶意的话你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如果受让方是善意的那房产你将不能缺的而只能主张让他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尝试和叔叔沟通去过户,如果沟通不成可以考虑起诉。

回答2:

秦兵房产建筑律师网答: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您的房子是经过公证的,所以您可以要求受赠人即你的叔叔交付房子,办理登记过户。

回答3:

他要是有心的话自己就办了 ,你要是十分想要房子的话不要说的太直接那样会对你们双方的关系产生隔阂,你要采用心理暗示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