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犯交通肇事罪,判决6年。现二审取得谅解书,法院会怎么判?

2025-05-07 22: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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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审判处六年有期徒刑,二审即使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但判处缓刑的可能性很小,估计会减刑,可以判处3-4年的有期徒刑。因为属于重大交通事故,或者情节恶劣。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回答2:

有谅解书的,法院可以从轻减轻判处。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可以适用缓刑或者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