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抵扣百分之七是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的规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全国实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运输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原来按照票面金额和百分之七计算抵扣的运输费用单据,一律不再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