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在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它的实施使我国的政府采购得到快速发展。政府采购不仅是财政管理手段,更是国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宏观调控的有效工具。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是强化我国财政支出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新时期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必然选择。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的管理及账务处理对健全政府采购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账务处理;质保金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是强化我国财政支出管理的客观需要,也是新时期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必然选择。本文以义务教育学校为例浅析政府采购业务的流程及账务处理方法。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
(1)财政全额直接拨付方式政府采购的核算。
事业单位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规定将本单位自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划拨到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时:
借: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款
贷:银行存款
事业单位根据采购合同约定需要付款时,应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预算拨款申请书和有关采购文件。收到财政部门开具的拨款通知书及有关凭证,按实际支出:
借:材料或固定资产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由预算资金负担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款(由单位自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负担的部分)
采购活动结束后收到财政划回的节约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政府采购款
(2)财政差额直接拨付方式政府采购的核算。
事业单位按购入材料或设备时:
借:材料或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按采购合同规定由本单位支付的部分)
应付账款(按采购合同规定由财政预算资金支付的部分)
收到财政部门开具的拨款通知书时:
借:应付账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