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里丢了衣服属于经营损耗或者经营者管理损失,应当由老板自己承担,不能要营业员分摊赔偿。如果存在这种“服装销售行业不成文的规定”,这种规定与法律相抵触,是无效的规定。
如果店里没有专门的保安人员,或者专职负责防损防盗的人员,那么这个责任自然是营业员来承担.
这是工作的必然内容.
不能以营业员的职责是卖货就不承担安全责任.
就像吃饭时要拿筷子往嘴巴里送而不能直接用手抓是一样的.
这是一种附随义务.
想保护自己,就每天点货,货物出入有记录.并且看好店,做好防盗工作,其实一般的小店,当心点就没事
那看你们当时怎么约定了,一般这样的事在法律上没有什么明文的规定!一般都是老板和员工口头协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