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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后纳税人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已计提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2019年4月后纳税人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已计提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2025-05-08 0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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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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