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无缘无故被打了,请问报案吗?

2025-05-09 14:0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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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1、您母亲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因为对方侵权而给您母亲造成的相应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2、如果鉴定成为轻伤,这会作为一个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追究打人者刑事责任。风险提示:根据受伤程度不一样,可能会有不同结果。以上建议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