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开票方能单方作废吗

2025-05-10 00:57:21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按规定是不允许这样做的,开票方是可以在其开票系统上做作废操作,但是因为对方已经认证,这种操作就是违规操作,导致的后果是认证方认证数据无效,比对失败,要做进项税转出,开票方违规操作,要受处罚,包括罚款和发票供应量减少,发票版本降级等。

回答2:

如果已经认证了,那就不能作废了,

已经拿去认证,并且抵扣了税款,那么需要做以下操作:
1、你们在开票机上打印一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发票联和抵扣联各复印一份,拿去当地税务局申请一下,只要没问题,税务局可以出具一份 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2、然后你们公司要把 这份 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寄给对方公司。
3、对方公司收到 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 后,在他们的开票机上开出 红字发票(金额和税款为负数),然后记账联对方自己留着做账, 发票联和抵扣联 交给你们公司财务,你们公司财务就可以做 进项税转出了。

回答3:

已经认证不能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