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号的借条,没有公证,如果过了有效期还可以把钱追回来吗?

2025-05-09 21: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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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你所说的有效期在法律上是指“诉讼时效”。民事诉讼一般诉讼时效是二年。
首先要看借条内容有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如约定了还款期限,自还款期限到期之日起,二年之内去诉讼。如无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请求借款人偿还。出借人向借款人明确催款,诉讼时效从对方拒绝之日起算(也就是说,你催款时给他的还款宽限期限或催款时对方明确拒绝还款。)。
就你这个具体事情来看,2012年5月1日写的借条,无论怎么算,现在还在诉讼时效内,建议你2014年4月30日前,尽快去诉讼。别管对方是否有偿还能力,先起诉稳妥些。
起诉前,正式明确的向对方催款,保留催款证据。

回答2:

这个是诉讼时效问题,诉讼时效是指约定的还款日后的两年。在诉讼时效未主张的,成为自然债务,得不到法院支持。具体看你借条怎么写,及中间有无还款,时效有无中断。

回答3:

你描述的应该是诉讼时效,自约定还款之日算起诉讼时效为两年。

回答4:

要看你的借条是怎么写的,你可以写出来看看
一般两年之后 会比较困难了

回答5:

邵律师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