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擅自改成B公司,合同有效吗?

2025-12-16 13: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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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违背劳动合同签订“诚实信用”的原则,属于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你如果想辞职,可以书面通知公司,并要求支付赔偿金。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中止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如果你不想辞职,可以书面要求公司履行原合同时间,并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你可以想劳动仲裁机构要求公司履行合同并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