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亡一年多能做工伤认定

2025-05-08 0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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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人死亡一年多后不能再做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工伤认定有时间上的限制:单位申请的,应该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经劳动部门同意延长除外);个人申请的,则应该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如果超过上述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劳动部门将不再接受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回答2: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回答3:

【1】人死亡一年多了,不能做工伤认定了。

【2】劳动者自受到工伤伤害30日内

          单位要申请工伤认定。

【3】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带着证据,应该在

         劳动者受到工伤的伤害一年内,去做工伤认定。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