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暑假工扣工资

2025-05-08 20:59:4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如责任清楚,且该员工负有完全责任,可依物品现值(即原价-折旧)赔偿;
2)如责任不清楚,需要相关部门认定责任;
3)物品价值较小,可要求一定性支付;
4)如无赔偿能力,则可每月扣除其20%薪水,直至偿付完毕;
以下为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7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发[1994]489号第16条规定的精神,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劳动者工资额的20%。如果劳动者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这种情况的赔偿条款,则公司有权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来赔偿公司的损失,但不能超出劳动者工资的20%。如果扣除工资的比例超过了这个数字,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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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小心把东西打碎了老板应该怎么合理的处理
要看打碎的是什么,一般的员工的话照价赔偿就可以了,没有必要说无所谓,也没有必要过于苛责。如果是你很重视的员工的话那就下不为例,这样能落个人情。如果同一个人一直有这样的问题发生的话你就要注意评估一下这个人的能力是否有问题了。
9 浏览339 2017-06-04
为公司做事不小心把东西摔坏按照劳动法怎么赔偿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回答2:

正常情况是需要赔偿的,只是付你损坏的物品的费用,不应该额外再扣工资,好好跟老板谈谈,暑期打工,勤工俭学,估计也有可能不让你赔偿了。

回答3:

那就只能扣咯,第一次做暑假工会有疏忽的地方,熟练了尽量避免这样的错误。一个盖子不会扣多少钱的吧

回答4:

你是在餐厅里做吧,是要扣钱的,以后做事小心点,我们有时也会打破碗的,也扣过钱,你是第一次做做慢点,也扣不了多少钱的。